大S于情于法天地不容啊,竟然还有人为她洗地?
真看不下去了,说两句吧
第一,有人说汪出轨在先,所以以后的都是他活该。可是我认为出轨这事大S至少有一半责任。中国人讲嫁鸡随鸡,美国人也知道一家人要住在一起,可是他们家开始就很奇怪,明明要靠汪挣钱养家,汪的生意又在北京,可大S偏偏要求汪在台北买豪宅,自己从不去北京,这正常吗?给人的感觉就是大S对汪没感情,就是想找个饭票。汪跑了700多趟台湾,疫情期间两边隔离要一个月,正常人都觉得汪做的够意思了。在双方长期分居的情况下,汪作为一个有钱男人,被勾引一下出轨难道很难理解吗?这其中没有大S自己的责任吗?或者说这就是大S自找的。
第二,有人说签了离婚协议,汪没遵守。我认为这是在放屁。先不说汪一年付了4000万。离婚协议写了,再婚之后不用付水电费,可是汪一直在付。协议写信用卡用于大S和孩子的生活,可她拿来去刷再婚戒指,再婚服饰, 却没有拿出证据说她给小孩买了哪些生活必须品,这点我认为大S明显违反了协议,甚至有跟卤蛋合伙盗窃的嫌疑。至于4000以外又出了个500万教育基金,我认为大S没有给公众交代清楚具体是什么,是否在协议内规定,我看到的是汪的4000万包括了孩子的所有学费房租保姆和生活费用。
这波我认为最惨的是张兰,养了个败家儿子,明明钱是妈赚的,却签了个不平等条约,拿去养卤蛋。好在她靠热度卖了点酸辣粉卤蛋,回了点血。我要是她赶紧跟他儿子做经济上的切割,汪没钱你看大S去哪敲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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